图形
图形
申请
初审
注册
终止

商标详情

注册号 1666550 9类 申请日期 2000年10月13日
申请人名称(中文) 喀普康有限公司
申请人地址(中文) 日本大阪市中央区内平野町3丁目1番3号
申请人名称(英文) CAPCOM CO., LTD.
申请人地址(英文) 3-1-3, UCHIHIRANOMACHI, CHUO-KU, OSAKA JAPAN
初审公告期号 795 注册公告期号 807
初审公告日期 2001年08月14日 注册公告日期 2001年11月14日
专用权日期 2011年11月14日至2021年11月13日 是否共用商标
后期指定日期 国际注册日期
优先权日期 代理人名称 中国专利代理(香港)有限公司
指定颜色 商标类型 普通
商标状态
商品/服务列表
  • 与电视机连用的电子游戏机
  • 与电视机连用的电动游戏机
  • 与电视机连用的机械游戏机
  • 被装置在娱乐设备上的拱顶式游戏机(与电视机连用)
  • 与电视机连用的游戏机
  • 只读光盘播放机
  • 声音或图像录制、传送及复制装置
  • 只读存储卡、盒、带、磁带、光盘及印刷线路板为载体的录像游戏软件
  • 手持内置式液晶显示电子游戏机软件卡
  • 计算机
  • 计算机程序(已录制)
  • 游戏机程序(已录制)
  • 投币启动的机械装置
  • 货币兑换机(零钱兑换用)
  • (筹码)自动分配机
  • 自动售货机
  • 已曝光的电影胶片
  • 已曝光的幻灯片
  • 唱片
  • 预录唱盘
  • 预录影碟
  • 预录制的录音带
  • 预录制的录像带

商标免费咨询

李霞
商标资深顾问

专业咨询顾问,一对一服务,帮您解决商标专业答疑和建议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