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OCKET MONSTER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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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详情

注册号 1345630 21类 申请日期 1998年04月06日
申请人名称(中文) 任天堂株式会社
申请人地址(中文) 日本国京都市南区上鸟羽鉾立町11番地1
申请人名称(英文) NINTENDO CO., LTD.
申请人地址(英文) 11-1 HOKOTATE-CHO KAMITOBA,MINAMI-KU KYOTO,601-8501 JAPAN
初审公告期号 704 注册公告期号 716
初审公告日期 1999年09月21日 注册公告日期 1999年12月21日
专用权日期 2009年12月21日至2019年12月20日 是否共用商标
后期指定日期 国际注册日期
优先权日期 代理人名称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
指定颜色 商标类型 普通
商标状态
商品/服务列表
  • 玻璃杯(容器)
  • 玻璃瓶(容器)
  • 广口玻璃瓶(酸坛)
  • 彩色玻璃器皿
  • 家用陶瓷制品
  • 陶器
  • 瓷器
  • 喷壶
  • 非金属存钱罐盒
  • 熄烛器(贵重金属制的除外)
  • 烛台(贵重金属制的除外)
  • 花瓶(贵重金属制的除外)
  • (擦餐具等的)抹布
  • 便携式装化妆用具盒
  • 衣夹
  • 搓衣板
  • 擦洗刷
  • 盆(容器)
  • 抹布
  • 刷子
  • 纸篓
  • 簸箕
  • 铁水桶
  • 掸子
  • 扫帚
  • 拖把
  • 晾衣杆
  • 晾晒用挂衣架
  • 非电力便携式冷却器(冰箱)
  • (旅行用)水壶
  • 保温瓶
  • 化妆用具
  • 西服刷
  • 鞋刷
  • 烹调用铁板
  • 非电火锅
  • 浅底平锅
  • 蒸屉
  • 饭盒
  • 煮咖啡器(电的或贵重金属制的除外)
  • 水壶
  • 非贵重金属餐具(刀,叉匙除外)
  • 勺子(餐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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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霞
商标资深顾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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